养老保险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连接,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连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连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简单的说就是将名下房产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获得每月固定的养老金,等到抵押人去世后,房子归银行或者保险公司所有。

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连接,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

目前以房养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将房产反向抵押给银行,原本房贷是你每月要向银行支付房贷,现在是银行每月向你支付养老金,另一种是以房养老保险,就是老年人将名下房产作为“保费”支付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像支付年金保险一样按月支付养老金给投保人。该投保人身故后,保险公司有处置房产的权利。

2018年7月31日,银保监会下发【2018】43号文,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正式扩大到全国范围展开,这再次使得以房养老保险再度被关注。

我个人认为,无论从法理还是实施难度来说,以保险的形式进行以房养老是个更优的选择。

什么是“以房养老”?“以房养老”产品设计的初衷其实是一个养老概念的保险产品,老年人以房产和保险公司进行对赌,实际上是一种住房抵押和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保险产品。

“以房养老”保险的具体操作方式是,只有拥有房产没有其他收入的老年人,为了延续老年的养老生活,把自己拥有产权的房产的身故后处置权抵押给保险公司,自己依然拥有生前的居住权、使用权、收益和经过保险抵押人同意的处置权,并且按月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公司获得房产在老人身故后的处置权,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把房产拍卖,用于偿付老人身前支付的养老金。

值的注意的是:保险公司是不享受房产增值的收益,但是承担房屋贬值风险以及老年人长寿的风险。也就是说,老年人抵押过房产,终身领取的养老金不会由于房价下跌而缩水。也不会由于老年人生存期太长而缩水。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拍卖掉房产之后,优先偿付保险公司之前支付养老费用,剩余部分会返还给老人的合法继承人。

此类产品在外国发展了多年,但在中国属于新兴事物。2014年政府才正式批准启动“以房养老”产品的试点。2016年4月,原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以房养老”保险产品试点,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2018年7月31日,保监会正式宣布“以房养老”保险产品正式扩大到全国范围。

“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并没有获得客户青睐,截止到2018年5月,一共有4家保险公司获得“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开发销售资格,其中仅有两家保险公司设计出了“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但实际开展“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业务的仅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根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到2019年4月,幸福人寿所有“以房养老”保险产品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南京、苏州、大连、杭州8个城市累计承保133户(194单)。平均投保年龄71岁,失独孤寡、空巢、低收入老人更具有强烈的投保意愿。

“以房养老”是一个比较前卫的养老模式,在外国这种模式比较普及,中国政府虽然一直提倡或者促进这种养老模式的形成,但收效甚微。首先因为中国房地产市场处于高速发展期,不像外国房地产比较稳定,因此房价高速波动导致老人不敢随便把房产抵押。第二中国人家庭观念比较浓厚,年轻人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财产处置权年轻人也有建议权。所以只有无人照料、身无长物的孤寡老人才会选择“以房养老”的模式。第三正规“以房养老”门槛较高,针对60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真正受众人群较少。第四新兴实物,办理时间较长,每单业务从老人签订投保意向书、房屋评估、抵押权人资质认定、房屋抵押、公证、到最终各项手续完结领到养老金,通常都要花上2~3个月时间,最长的一单历时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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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子养老,简单地说就是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向房子主人按月提供生活保障费用。

这是缓解养老金缺口增大,养老金剧增压力下的一种新的政策。14年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保监发[2016]55号),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反向抵押保险)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并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

这里有一个新名词,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与我们平常的按揭买房不同,按揭买房是购房者向银行贷款然后按月归还,反向抵押就是保险公司接受房子产权,按月向房子主人按月给钱,让其过一个幸福晚年。

但是这一做法与我国的文化存在一定 冲突,很多人可能不一定会接受,养儿防老是中国人的老传统,已经承袭上千年。这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不太可能一下子改变,如果采用反向抵押养老,家人可能不理解,社会也可能不理解,等于吃光用光,社会也会责怪孩子不孝,逼迫老人卖家产养老,承受巨大的社会压力。

另外房子的评估也是一个问题,房价波动很大,评估高了,保险公司不愿干,评估低了,老人不干。房子价格涨跌很难预测,所以成功的概率不是特别大。

养老问题更多的需要政府支持,减少基建投资,动用更多资金支持民生。

以前的口号是,少生优生,国家养老。现在的口号是,养老不能全部靠国家。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将来靠资产养老都不可能。所谓的养老说白了。就是年轻人养老人。细化一点,就是原来的年轻人养着原来的老人。现在的年轻人养现在的老人。将来的年轻人,养将来的老人。关于人口变化,你自己查。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谁都不能养你。因为养不起。

什么算以房养老?以房养老划算吗?

什么算以房养老?

在网上等新闻里有看到一些专家的解释:就是说我们把自己的房子,倒按揭给养老机构或者保险公司,以后你就每月吃喝不愁,不但房子你能继续住,而且每月还能从保险公司那里,领到一笔保险金。

一、比如,刚退休的人,每年还得缴纳一个延期年金。到了规定的岁数每个月就能领取养老金了。那么这个延期年金和投保人的年龄有关,也和投保人的房产价值有关。

二、比如,投保人今年60岁,房产价值评估为100万,那么延期年金需要交纳至86周岁,在24年中,每年缴保费2544元,与此同时,每个月可以获得2514元的养老金。到86周岁之后,就无需再缴延期年金,每月照样领取2514元的标准的养老金直至身故。

以房养老到底划不划算呢?

假如活到86岁,在这个26年间,也只能拿回大约70万左右的养老金。虽说现在人都长寿了,但怎么看86岁这个数,谁都没什么底气说一定轻松活到这岁数吧。如果要拿回房子价值100万,那最少要活到96岁以上。看到这个数,我自己都倒吸一口凉气。

现在也有报道,以房养老推行的并不顺利。在我们中国很多老年人,都是想把房产留给子女作为一份资产的。尤其是在这个房价猛涨的阶段,今年值100万的房子,明年很有可能就值130万,谁会轻易把钱就这么送给保险公司。

这个养老办法明显的不划算,中国人最会算账了,所以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尝试。除非是那些孤寡老人,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以后这套房产子没有人需要等,可以考虑以房养老。

我国现已步入老龄化现象,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大家的关注,希望能为我们能推行一些更适合中国人,养老的一些政策。

我个人觉得,如果100万的房子,自己卖了,每个月的利息付房租,其实剩下的钱,比保险公司给的多,最关键的是100万还在自己的手里。大家觉得我这个同想法怎样呢,可以留言一起探讨这个热门话题。

简单的说,就是老年人以房产为基础资产为养老提供物质保障,包括出售房屋、抵押贷款、出租房屋等等方式。而大部分“以房养老”其实具有特定的内涵,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目前,仅有两家保险公司即幸福人寿和中国人寿推出“以房养老”保险。我就拿幸福人寿的“幸福房来宝”产品进行举例。

1.哪些人可以参加以房养老保险?

年龄为60周岁(含)至85周岁(含)之间的对房屋有完整产权的自然人;

2.老年人每月可以领到多少钱?

根据抵押房屋价值、老人年龄、老人性别、延期年金有无身故和退保利益,综合确定可领到的月度基本养老保险金额;假设现有一名男性老人,60周岁,房屋评估价值为200万,则在无身故和退保利益条件下,老人每月可领到5000余元的养老保险金额。投保时年龄越大,每月可领金额越多。同时,老人可以自主使用房屋,也可以选择将房屋出租以取得租金收益,以租金和养老金支付居住于养老机构的费用。

以房养老就是你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但是房子你可以住,然后银行还每月给你一笔钱养老,但是你死了房子归银行。至于划不划算这个很难说,要看银行给的钱和未来房价的涨幅,就目前来看银行给的金额并不好,毕竟银行也要赚钱。但是如果你是一位老人,也不懂理财,儿女也不在意你的房子,那你完全可以这么做,因为这样你会过的比较轻松,毕竟死了以后房子对你来说也没有什么用,而且未来房价怎么走还说不一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连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连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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