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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灾难营销重罚,保险公司灾难营销重罚案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公司灾难营销重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保险公司灾难营销重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您支持恶意阻挡消防车、救护车入刑吗?

这个肯定是支持的。但是细则应该详细颁布。什么情况下属于恶意阻挡?什么情况下必须要让行?是停车让行,还是靠边让行?是行进中必须要让行?还是等红灯状态下第一台车前出让行?后边隔着几台车的情况下第一台车前出让行?光闪灯不拉警报让行不让行?让行之后违章了怎么消除?这些都应该有一个详细的规则全国通行警民共同执行才能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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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情况属实是恶意阻挡应该入刑,消防车执行任务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火灾都涉及到人民生命和财产。救护车是救死扶伤用时间和生命赛跑,建议恶意阻挡消防车、救护车者严惩。

崇义两男子非法电鱼被判刑,并被责令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及公开道歉, 你怎么看?

处理的太好了崇义执法部门,有必要谈谈生态修复费,一般捕鱼的或者钓鱼的人可能不大清楚为什么要生态修复费,其实国家每年放了大量的鱼苗同时也是为了治理水环境,其间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所谓好事不出门,一般很少人会知道,河里的鱼也是国家规定的渔业捕捞大队专业捕捞(国家也会产生很大的费用),可想而知国家投入了真不少,所以说鱼类资源就是国家财产,那么为什么钓鱼和普通的偶尔的捕捞国家不去强行制止呢,因为只要不是大规模捕捞按照我国的风俗传统来说完全是正常的一件事,因为大部分是为了玩和尝尝鲜之类的。但是电捕(还有声呐捕,河底电拖网捕)药捕等一切毁灭性的捕捞那就是触犯法律,严重的破坏了鱼类生存环境,国家投入的鱼资源等于白白浪费,而且再不重罚的话,大家都去电捕(这和偷有什么区别)以后基本没鱼可捕,环境越来越差,子孙后代对于河里的鱼可能只有在视频中观赏了,所以现在是时候亡羊补牢了,等到若干年以后水环境治理好了,鱼类会越来越多的,那不是件很好的事情吗

电鱼违法,情节严重的,就应当判刑。所谓的电鱼就是用电击昏鱼类,进行非法捕捞。电鱼是大小鱼通杀,严重破坏生态平衡,为了一时的私利,祸害无穷。对于那些非法电鱼者,就应该严厉打击。

首先,应当大力宣传维护生态平衡的好处和意义,严禁电鱼、药鱼等违法行为,并且划分为禁渔期和休渔期。维护鱼类的生态环境,创造和谐生活。

其次,禁止生产和销售非法捕捞工具,特别是对于电鱼的船只和设备,就应当禁止生产和销售。违者严厉处罚,并没收一切财产。

这就从源头上杜绝电鱼事件的发生。

再次,对于那些电鱼者,根据情节轻重,该拘留拘留,该判刑判刑。就像本案中的两名电鱼者一样,判刑之后还要责令其交纳生态修复费用和公开道歉。

加大对非法捕捞的查处力度,露头就打,杀一儆百。

最后,古人尚能“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今人更应当遵守自然法则,维护生态平衡。对于电鱼的这种赶尽杀绝的行为,要宣传、教育、打击、惩罚相结合,综合治理,彻底杜绝电鱼现象。

电鱼,在广大钓友的印象里总是及其讨厌的行为,相信每一个钓友都有垂钓过程遭遇电鱼人的经历。那么电鱼这种行为到底会为什么导致这么多人的反感和抵制呢?

因为这是典型的杀鸡取卵的行为,因为电鱼会造成许多珍贵鱼种的数量减少甚至灭绝,因为它们根本没有机会繁殖。很多小鱼一般当时就被电死,部分被电晕后的大鱼如果侥幸能活下来,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或者畸形生长。尤其是在鱼类繁殖的季节,电鱼将使得鱼类的繁殖生长受到很大影响。更有甚者,用电鱼船改装更大的电机对河流湖泊等水域日夜来回的电鱼,任何角落都不放过,就像犁地一样。这样的犁地式电鱼不仅仅是导致鱼类减少,还会造成生态灾难。

随着各种电鱼设备在升级,其输出电压甚至可达上千伏,而在电流通入水体后,会造成一定水域面积内氧气耗尽,造成水体真空,导致鱼虾、藻类、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窒息死亡。实验表明,220V的家用电压会导致半径5米内的水体真空,因电击或窒息而死亡的水生生物大部分会沉积水底,腐烂变质。严重的会造成某一水域食物链断裂,严重破坏生态循环,造成“死水”现象。更为严重的是对电鱼人本身也会造成严重后果!电鱼产生的伤亡事故更是比比皆是!

幸好近年来政府对电鱼行为有所重视并严厉打击,也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不仅仅有效扼制了大规模疯狂电鱼,也让野生鱼类资源有了喘气的机会。

但是仅仅是抓获一些电鱼人,仅仅只是没收工具罚点款就够了吗?有法更应该普法,很多城市都不知道电鱼属于违法犯罪更何况偏远乡村?不少电鱼人依靠电鱼糊口他们不电鱼等饿死?因此不广泛宣传电鱼的危害和处罚让公众明白,不把电鱼违属于违法行为让大家知道,不适当引导电鱼人学习新的生存技能,那电鱼行为是不会停止的,因此,我们的路还很长……


关于题主所说的现象,我的观点是:惩罚不是最主要的目的,而教育目的才是最重要的。

在当下农村电鱼现象屡禁不止。我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1. 在利益的驱动下,顶风做案。
  2. 没有什么概念关于电鱼会造成生态失衡。
  3. 侥幸心理作怪,认为小偷小摸没有人会知道。

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最近这一段时间,钓鱼和电鱼行为风气正盛。走在贾鲁河旁边,经常可以看到很多人在钓鱼,有时一个人竟然撑三四个鱼竿,在白天还能看见撒网捕鱼和钓鱼的,这种行为实在是太猖狂了。

像上述我说的现象,在很多地方都能看到。针对电鱼行为和撒网捕鱼行为,也需要执法部门来整治一下,那句话说的很好“巡回一案,教育一片”,就要给非法捕捞者做出惩戒,并以此例来教育其它心怀此意者,这一招杀鸡儆猴用的太好了。

但是执法者人数比较少,并不能面面俱到。 所以还是以宣传为主(电鱼会破坏生态平衡,造成鱼类绝育,并可能会危及人身安全),增加人们的环保意识,爱护生物环境,从根本上杜绝电鱼现象,这样才能对电鱼行为做到有效的制止。

上述是我的观点,欢迎大家进行补充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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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险公司灾难营销重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险公司灾难营销重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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