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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国家政策山西聚仙饭店办寿宴酒楼坍塌事件责任应该谁来负?

遵守国家政策是所有公民基本常识,决不能越过红线。但是,也离不开执行者,宣传者,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对执行情况作出明确规定和执行情况。否则,设立执能部门干啥?所以必须要承担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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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法人主责,监管部门,施工企业连带责任!

山西临汾饭店80寿宴重大安全事故,造成29人遇难的喜事变丧事事件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过寿的80岁老人下跪道歉令人唏嘘不已,事情已经发生,下面最重要的就是善后工作,这么多人死伤必然要有赔偿,那么责任怎么认定?

首先,过寿的老人及其家人无责,不仅无责还是受害者,虽然遇难者都是老人家邀请的,但房屋倒塌是在常识范围之外的意外,老人无主观故意,因此无责。而老人的老伴也在事故中遇难,因此也是受害者。

那么主责是谁?如果是商品房倒塌,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跑不了。那么这起事故中倒塌的是民房,并不是商品房。我们知道,民房一般都是由民间的游击队施工完成的,那么施工人员是否应该担主要责任的?这就要看该饭店,是否是依法依规申报修建的。

据附近村民介绍,聚仙饭店原本是村民自建房屋,主屋已经建了数十年,早先只有一层,靠近马路,但马路近些年由于修路在不断加高,“原来的一层变成了地下,就加盖了二层,后来又加了阁楼,还建了卧室和厨房,到现在的样子一共扩建了五六次。”

很明显,该饭店属明显的违规建筑,并未履行报批手续,在本身只有一层的基础上,不断扩建,地基承受能力明显不足。这是明显的饭店老板为了牟利而做出的私人行为,所以要为此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而施工人员不管是否具有专业资质,在可预见到会产生严重后果的情况下还继续承担施工行为,当负连带责任。

而监管部门更要负责,在我国即便是民房,小产权房也要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很明显当地的相关部门并未起到应该的作用。

除了这起个别事故,更要做的是举一反三,在城中村或民间商业建筑等,为了拆迁牟利或其他目的,私自加盖情况及其严重,在这个方面必须要加大监管纠察力度,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山西聚仙饭店房屋宴会倒塌,造成29人死亡,多人受伤。许多人把责任归在80岁的老寿星李大爷身上,好像李大爷不过大寿,不宴请亲友,房屋就不会倒塌似的。

其实,李大爷才是那个最大的受害者,李大爷是很不幸的人,房屋的结构不合理,早晚会倒塌,只是他赶上了,葬送了许多亲友的性命。

这场80大寿的宴会,给他留下了无限的愧疚,他谈起死难者,惭愧地跪下了。设身处地想一想,老大爷心中的阴影面积有多大呢?他原本是不愿意办寿宴的,但是周围的人一直劝阻他。

为了孩子们的上学,他把寿宴提前了一天,原本他说要到别的饭店去,由于饭店的老板跟李大爷的大儿子关系很好,就决定在聚仙饭店。

只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故,使得李大爷的老伴也在事故中不幸丧生。这就是所谓强扭的瓜不甜,也是农村人口中所说的命中注定有这一劫。

所以说责任在谁,自然主要责任在房屋的老板,因为房屋的结构不适合扩建,改建,可是他却对房屋多次进行改造,增加了二楼,还搭建了板制房。

对于自建房来说,当初房屋的楼板是否有到有关部门申报基建呢?是否有合规格的图纸呢?扩建的时候是否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如果这些问题都没有,那么最大的责任在于房屋的主人,作为政府相关部门又负次要责任,毕竟房屋建设到现在已经20几年,而且经营范围有异常,为何没有取缔关闭?

监管不力,检查不到位,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一部分原因。而对于大爷,大家就不要有过多的责骂了。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也在这次事故中损失惨重!

所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自建房的建设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看视图这是“”预支板”建的二楼,不是水泥浇筑的混凝土结构,这种结构国家2004年就已经不容许建了。唐山大地震,这种结构没有一座楼不塌的,几乎塌的是一马平川,不清楚山西这个楼房是什么时候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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