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

保险理赔完之后,保险理赔完之后有理赔凭证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保险理赔完之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保险理赔完之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保险赔付后还需要再赔偿吗?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保险理赔完之后,保险理赔完之后有理赔凭证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项目不尽相同,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上述是否都由单位赔偿,应按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1、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当然如果公司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劳动者工资标准导致存在差额的,则相应的差额部分应该由单位承担;2、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3、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但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补缴后新发生的费用由社保部门和公司协商承担,补缴之前发生的由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伤职工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主张人身伤害赔偿;

自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开始实施起,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受到意外伤害时,又多了一项可以为自己争取权益的法律依据。

在现行的法律和判例中,民事诉讼赔偿和工伤赔偿并行不悖,对于受害职工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可以在遭受事故后最大程度地利用经济赔偿弥补不幸;但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则是增加了企业用工风险:即使通过工伤保险对受伤职工进行赔付后,企业仍然面临额外的赔偿诉求。

经过保险赔偿了还可以再交保险吗?

1)试用期约定违法,你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二个月,你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明显违法,公司应当给你超出部分的试用期满月工资,也就是相当于你试用期过后一个月的工资;

2)你一年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但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双方以原条件延续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3)如果因为公司倒闭要解除合同,那是可以的,但是要经过合法程序,给予合法的经济补偿,如果合法的话,你应该得到你工作年限×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一年给一个月,不到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算一年。如果违法解除,应当以上述标准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保险理赔完之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保险理赔完之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温馨提示: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信息真实与否未经本站确认,仅供大家参考,如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的客服删除!